VOCs簡介
在中國,VOCs(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指在常溫下飽和蒸氣壓大于70 Pa,在常壓下沸點低于260℃的有機化合物,或在20℃下蒸氣壓大于等于10 Pa的所有具有相應揮發性的有機化合物。
在環保方面。即活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即會造成危害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如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乙烯、氯仿、三氯乙烷、二異氰酸酯(TDI)、二異氰基甲苯酯等。
VOCs來源很多,很多工業項目都會產生很多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排放到大氣中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受到《大氣環境保護法》的排放規定的限制。為了符合排放環境法規,這些有機物在排放前必須經過凈化。
VOCs處理工藝和特點
VOCs處理工藝有很多,吸附濃縮轉輪與RTO(蓄熱式熱焚燒爐)組合工藝是處理高風量低濃度VOC廢氣最常用的高效方法。
技術原理
通過轉輪的旋轉,氣體解吸過程和轉輪的再生過程可以在轉輪上同時完成。進入濃縮轉輪的有機廢氣在常溫下被轉輪吸附區吸附凈化后直接排放到大氣中,然后由于轉輪的旋轉而進入脫附區。吸附有有機物的轉輪在該區域脫附,吸附在轉輪上的有機物被分離脫附進入RTO處理系統。
在RTO裝置中,可燃有機廢氣在760 ~ 1000℃下發生熱氧化反應,生成二氧化碳和水,達標排放。
集中流道技術
利用轉輪濃縮技術,通過體積小但表面積大的蜂窩結構進行氣體濃縮,將低濃度、大風量難以處理的含有VOC(有機溶劑)的氣體濃縮成高濃度、小風量,然后通過燃燒處理,可有效消除各種工業生產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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